禁设妨碍职校毕业生聘用条件 赣出台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来源: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徐超 王琨 方维芳 时间:2023-08-08 18216次
8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了《江西省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引入一批优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力争8所高职学校、10所技工院校分别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行列,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每年培养紧缺岗位毕业生超过6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3%以上。
扩大院校用人自主权
其中,提出要改革紧缺专业办学模式,打通“企业订、学校训、企业收”的人才循环链。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锂电新能源等人才紧缺行业和工业互联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领域,通过与国内“双高”职业学校、“双优”技工院校和头部培训机构、行业企业携手合作,力争3年内嫁接、重组高水平省级产业学院50家、特色专业群90个,新增专业布点数超过60%服务于省域重点产业紧缺岗位,且布点数不低于300个。
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提出要壮大“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扩大院校用人自主权,鼓励院校通过技能考核等方式招聘专业课教师,新增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聘。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院校工作。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院校3年内建成20家“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60%。
支持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
优化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岗位需求预测情况,在省级层面统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教育、人社部门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院校优化专业设置。
同时,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内部循环和毕业生身份固化问题,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有关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和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落实公务员招录政策。将技工院校纳入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范围。支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规定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纳入现行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探索将“1+X”证书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系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技师学院参照高职学校规格设置和标准建设。探索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
资金支持培养紧缺人才
《若干措施》还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严格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各项资金,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招用职工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省财政对积极落实服务江西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紧缺岗位人才、毕业生就业等政策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按照办学层次、专业类型及办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予以资金支持;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鼓励倡导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文章标题:禁设妨碍职校毕业生聘用条件 赣出台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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