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昌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作者: 时间:2023-07-03 18166次
洪招考办字〔2023〕8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 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和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南昌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1.南昌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2.南昌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日程安排表
(此页无正文)
南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6月 9日
附件1
南昌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和《南昌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为确保我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录取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市城区中招录取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驻中招录取现场予以督查。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和湾里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县一区一局”)中招录取工作可参照实行。
二、工作要求
中招工作围绕“估分填报、平行志愿、学校阅档、限时报到”的总体要求开展,即:考生在初中学考后出分前估分填报志愿;公布成绩后,首先按照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考成绩划定各批次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再分批次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招生学校限时阅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已录取报到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录取但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批次录取,自愿放弃本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同批次A档、B档学校的补报志愿填报和补录资格,只能参加下批次录取。
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零择校”政策,坚持一切按规定办、按程序办、尊重考生分数与志愿。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中招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管理,网上填报志愿、评卷、成绩公布,按相关规定推行网上划线、录取、结果查询。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社会参与监督。
志愿设置及填报
今年,我市城区实施“公民同招”改革,将民办学校纳入公办学校批次招生,因此今年取消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高中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级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意见予以确定。
城区高中阶段招生设置 4 个批次 27 个志愿。
(1)提前批次:定向师范生、海军航空实验班、南昌外国语学校初中及其集团校直升生。
(2)第一批次:共设 12 个志愿,分 A、B 两档。A 档、B 档各设 6 个志愿,即 1 个均衡志愿、4 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志愿。其中,民办学校不设均衡志愿。
(3)第二批次:共设 10 个志愿,分 A、B 两档。A 档、B 档各设 5 个志愿,即 4 个统招平行志愿、1 个特长志愿。
(4)中职批次:中职学校招生,含南昌市艺术职业学校(南昌市第十八中学)和南昌市交通航空职业学校(南昌市二十三中学)招生,设 2 个统招志愿,每个学校设 2 个专业志愿。
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分别公布本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数,进行志愿征集。凡未被该批次录取且考分达到缺额招生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2个平行志愿(2个平行志愿在该批次有缺额的所有学校中不区分A档和B档学校选报两所,补录时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投档录取)。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录取批次的志愿补报。经补报志愿且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退档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中职批次录取。
所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和地理机考须两科均达到C 等及以上成绩,才能在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中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时,各招生志愿学校均有关联该校的办学地理位置﹑寄宿条件情况﹑学费收费标准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弹窗提示,考生也可以拨打招生学校咨询电话或登录相关学校官网仔细了解学校详情。考生应在对意向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教育教学管理、收费及住宿等情况充分全面了解的情况下,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填报志愿。
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志愿拟于8月上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并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招生录取,具体时间和办法敬请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四、录取批次
城区中招录取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中职批次的顺序分批次择优录取。
五、录取原则
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分批次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该批次各校统招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各批次均按均衡生、统招生和特长生的志愿顺序录取(第一﹑二批次按先A档志愿后B档志愿顺序录取),其中统招abcd四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以a→b→c→d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投档。
六、优惠加分
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和南昌市教育局有关优惠加分的规定确定我市中招优惠加分项目。由各优惠加分项目权属部门或单位对加分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将审定的符合加分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对城区学考优惠加分对象名单在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优惠加分资格考生,在招生录取中按照优惠政策予以投档录取。
七、计划管理
城区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下达。省级公办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的70%作为均衡招生计划,均衡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
八、投档录取
网上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投档,根据各批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投档比例,依据考生成绩、志愿,遵循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批批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投档。
(一)师范定向生
师范定向生根据考生报考资格、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签署的报考承诺书上明确的定向师范生和重点普通高中优先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拟录投档。师范定向招生最低投档控制线不低于中考计分科目总成绩的80%(740×80%)即592分。
师范定向生投档拟录名单须由县(区)中招部门、市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须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师范定向招生委托培养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等档案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海军航空实验班
海军航空实验班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西省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档。
南昌外国语学校初中及其集团校直升
南昌外国语学校初中及其集团校直升生根据学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直接投档。
均衡生
均衡生资格由毕业学校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审定并由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
均衡招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其中第一批次A档公办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一批次B档公办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均衡招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在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五)普通高中(含公、民办普通高中)统招
对普通高中(含公、民办普通高中)各批次档次的统招abcd四个平行志愿,同一考生以a→b→c→d志愿顺序,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先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
(六)特长班(生)
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23】1号)文件要求,招收特长班(生)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各校特长班(生)招生方案,依据考生初中学考成绩和报考特长班(生)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以及特长班(生)招生计划投档。
各学校招收特长班(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且学考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4分;其他招生项目特长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体教融合培养生,在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特长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依据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民办普通高中教职工子女
经市教育局批准招收教职工子女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南昌市市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申报及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23】3号)文件执行。
(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考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招生学校对部分专业有录取要求的,详见学校招生简章。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由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招生录取统一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九)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根据缺额学校缺额计划数,按照考生补报的2个平行志愿学校(该2个平行志愿在该批次有缺额的所有学校中不区分A档和B档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一考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九、限时报到
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为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服务,考生可以凭借中招密码卡上的个人唯一密码登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查询。符合录取条件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录取学校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录取学校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该批次录取资格。
招生学校对已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录取新生核发《录取通知书》,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里注销未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时准确地将注销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里上传至市教育考试院,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注销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学校按规定正式退档。招生学校务必明确告知已录取的考生,未按时到招生学校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自愿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具备本批次A档、B档学校的补报志愿填报和补录资格,只能参加下批次录取,即放弃第一批次学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进入第二批次学校的录取,放弃第二批次学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进入下一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已正常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考生不得退档,不能选择其他学校,否则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中职批次录取。
十、录取与建籍
(一)市教育考试院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为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服务,考生可以凭借中招密码卡上的个人唯一密码登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查询。
(二)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招生学校统一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中设置招生学校登录用户入口和密码,推行中招录取工作全面网上管理。
(三)在外地参加学考的我市户籍考生需回我市参加录取的,应在录取结束前,执参加考试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含总成绩、各科成绩、当地考试成绩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资格后,依据折算的学考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录取。三县一区一局户籍的由县区中招部门审核办理。该类考生户籍须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截至2023年2月底);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户籍依据。
(四)全部批次录取完成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新生录取名册固化刻成光盘,分别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备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格考籍管理,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者,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附件2:
南昌市2023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事 项 |
3月至6月 | 学考报名,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特长班(生)招生报名和专业测试。 |
6月17-19日 | 中招文化考试(发放志愿填报密码卡)。 |
6月24日前 | 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学校将专业测试入闱考生名单和测试成绩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并上传至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
6月26-28日 | 网上填报中招志愿(6月26日上午8:00至6月28日下午18:00.逾期视为放弃志愿填报,不予补报)。 |
6月23-29日 | 网上集中评卷。 |
7月3日 | 9:00,公布学考成绩,下午学校开始查分登记。 |
7月3-4日 | 学校查分登记并网上上报至市教育考试院,7月4日16:00截止。 |
7月5日 | 16:00以前,考试院核分并网上通知各校查分结果。 |
7月6日 | 公布各批次(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中职批次)最低统招控制分数线。 |
7月7日 | 9:00,提前批次预录,同时网上公布第一批次A档和B档各校均衡、统招、特长班(生)录取结果。 |
7月7-9日 (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中午12:00) | 第一批次录取考生于7月9日中午12:00以前到录取学校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 录取学校对已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录取新生核发《录取通知书》,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未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考生注销录取资格。 |
7月10日 | 9:00,网上公布第一批次招生学校缺额计划;9:00至17:00.第一批次招生学校二次补报志愿;20:00.第一批次招生学校补录。 |
7月11日 | 9:00,网上公布第一批次各校补录结果,补录考生报到。 |
7月12日 | 9:00,网上公布第二批次A档和B档各校统招、特长班(生)录取结果。 |
7月12-14日 (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14日中午12:00) | 第二批次录取考生于7月14日中午12:00以前到录取学校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 录取学校对已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录取新生核发《录取通知书》,在中招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未签订报到入学注册手续的考生注销录取资格。 |
7月15日 | 9:00,网上公布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缺额计划;9:00至17:00.第二批次招生学校二次补报志愿;20:00.第二批次招生学校补录。 |
7月16日 | 9:00,网上公布第二批次各校补录结果,补录考生报到。 |
7月17日 | 9:00,网上公布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结果,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组织录取考生报到。 |
7月18日 | 整理录取数据,录取工作全面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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